鑑於歲末年終期間,事業單位於從事歲修、清理或趕工而增加職業災害風險及因節慶等需要而延長工作時間,勞委會潘世偉主委於今(17)日啟動「102-103年歲末及春安期間加強勞工安全實施計畫」,並於全國北、中、南三地,結合直轄市政府及相關單位,同步實施無預警春安聯合檢查,藉由中央與地方合作,共同宣示關懷勞工工作安全,呼籲事業單位於歲末年終從事維修、清理或趕工作業時,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勞工安全衛生管理,並對延長工作時間妥適安排。
本次聯合檢查由勞委會潘世偉主委、郝鳳鳴政務副主委及郭芳煜常務副主委,分別會同新北市政府、臺中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相關單位,針對具高職業災害風險之營造工地與工廠實施聯合檢查。北區檢查浮洲聯合住宅工地,違反法令事項計19項,2項處以停工改善,罰鍰新臺幣21萬元;中區檢查鋼鐵工廠,違反法令事項計18項,1項處以停工改善;南區檢查藝術文化中心新建工程,違反法令事項計24項。潘主委表示,勞委會為預防高危險行業從事年度歲修或趕工作業,因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危險,或業務異常忙碌可能有勞工超時工作情形,於今(102)年12月17日啟動為期50天之「102-103年歲末及春安期間加強勞工安全實施計畫」(102.12.17-103.2.4),動員所有檢查人力加強實施春安勞動檢查,督促事業單位重視勞工工作安全、落實自主管理,強化相關高危險行業之防災作為,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。
勞委會強調,本次春安計畫將針對下列重點事項落實檢查並督導改善:
(1)具火災、爆炸、洩漏中毒危險之製程及場所是否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,落實安全衛生管理。
(2)歲修作業人員及機具之進場管制,並落實承攬作業之危害告知及共同作業協議組織之運作。
(3)營建工程預防墜落、感電、倒塌、崩塌、被撞及物體飛落等災害之安全衛生設施及交付承攬安全管理事項。
(4)動力機械、動力傳導裝置、動力搬運機械等自動或半自動化機械之捲夾點安全護圍、護罩、安全作業標準之訂定等。
(5)局限空間作業應確認有無缺氧、中毒等危害,並訂定危害防止計畫。
(6)吊掛作業、屋頂作業、外牆清洗作業、使用道路作業、鄰接道路作業等臨時性、短暫性作業之墜落、物體飛落、被撞、感電及中毒災害預防設施。
(7)其他高風險場所之墜落、感電、倒塌、崩塌、被捲、被夾或被切割、火災、爆炸、中毒、缺氧、漏洩等防災措施。
(8)勞工是否超時加班及加班費給付、休息休假是否符合規定等。
潘主委並指出,事業單位在增進產能或追趕工程進度的同時,對於職場的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,如有延長工時等並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。政府的勞動檢查只是最後一道防線,勞工的工作安全及勞動條件還需要每位雇主的關心。在農曆過年前這段期間,往往會增加許多零星工程或一些臨時性作業,危險性相當高,除提醒勞工朋友要加強本身工安警覺外,也特別要拜託雇主務必加強安全管理,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回家過年團聚。
資料來源:行政院勞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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